“小王,年前我用你们追回的养羊资金,购置了草料,冬天过去,家里的羊不仅没掉膘,还添膘了,感谢你们啊……”时值初春,在盘州市响水镇政府办理销售检疫的养殖户梅定国,遇到该镇纪委干部后,开心地打招呼。
2021年1月,盘州市响水镇纪委接到反映,该镇米勒村民兵连长梅某某在实施种草养羊项目过程中,存在侵占群众利益问题。响水镇纪委集中分析研判后迅速成立核查组,到镇财政、扶贫部门调取查阅有关资料。
“从项目实施协议和报账凭证来看,一切正常。”“群众利益无小事,还是找相关养殖户核对一下。”在流程规范、手续齐全的项目资料面前,初核组决定到养殖户中走访。
“大哥,2015年你们村是否实施过扶贫养羊项目?”
“几年前听说有那么回事,但我不清楚……”
“大姐,你家之前是否享受过扶贫养羊补助?”
“这个我没印象,你们去别家问一下……”
养殖户的不配合,无疑给初核工作增设了阻碍,初核人员决定另辟捷径,找一些老党员了解一下情况。
“养殖户担心说了实话不仅没结果,反遭‘挟公’报复。”该村离职党员陈某某向走访人员告知。
“大叔,前年你们村2起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资金案就是我们查的,这不,听说你家养羊补助没有得到,我们特意来了解……”
“额…2015年,梅某某告诉我,政府实施扶贫养羊项目,只要我们同意由他牵头,每年可以得到一笔补助……”在持续入户动员下,养殖户终于愿意打开“话匣子”,告知实情。
“项目明确由致富带头人牵头,建设、验收、资金拨付均由我一手包办,只需在项目建成后给参与养殖户发放利益联结补助,想着反正账面上看不出发了没有,就动了私心。”在铁打的事实面前,梅某某向组织一一交代。
经查,盘州市响水镇米勒村民兵连长梅某某于2015年与该村三户养羊户约定,由梅某某负责羊种购买、羊舍修建、集中饲养,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梅某某从拨付资金和养殖收益中,每年支付每户扶贫利益联结补助1200元,年限为3年,但项目验收后,梅某某私自克扣3户补助10800元。
2021年8月,梅某某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响水镇纪委在米勒村召开群众大会,将侵占补助现场返还给3户养殖户,并结合梅某某工作实际表现,建议同级党委、人大不再考虑梅某某作为该村“两委”换届人选。
“民之所盼,执纪所向,下一步,我们将深化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时刻设身处地、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让那一句‘感谢你们啦’不会来迟。”盘州市响水镇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盘州市纪委监委 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