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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市监委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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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履行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的法定职责,把廉政教育贯穿到监督、调查、处置工作全过程,努力推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战略目标”。近日,盘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赵冰就开展廉政教育工作情况向盘州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作专项工作报告。

为做好专项工作报告,会前,盘州市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三个调研组分赴部分乡镇、部门开展实地调研,并召开调研座谈会,全面了解开展廉政教育工作情况。形成报告初稿后,以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并按照要求呈报审批,为开展好专项工作报告做好充分准备。

盘州市监委此次专项工作报告重点从四个方面报告了开展廉政教育工作情况。

注重宣传在先、学习在先、预防在先,切实筑牢公职人员拒腐防变思想堤坝。充分运用“盘州廉政之窗”网站、“清风盘州”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对《监察法》《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广泛宣传,持续营造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开展法规制度贯彻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法规制度、执行法规制度。

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充分发挥案件查办警示震慑效应。充分用好本地查处的公职人员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让警示教育持续发挥震慑作用,切实教育全市公职人员在从严律己中担当责任、在法律约束下干事创业。注重发挥典型案例通报曝光的警示教育作用,特别是对扶贫民生领域腐败问题,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力求达到通报曝光一起、教育震慑一片的效果。

突出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切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始终坚持把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作为深化标本兼治的重要抓手,用活用好监察建议书,扎实推动“一案一整改”,督促案发单位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形成查处一起、教育一片、净化一方政治生态的良好效果。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以回访促使受处理公职人员担当作为。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始终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执法理念,通过回访,切实让受处理公职人员提高思想认识、督促改正错误、激励担当作为。

报告回顾了盘州市开展廉政教育工作的实践,提出三个方面的认识体会:一是必须坚持“系统施治”与“标本兼治”相结合;二是必须坚持“惩治震慑”与“教育防范”相结合;三是必须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

下一步,盘州市监委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紧紧围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强化廉政教育,推动广大公职人员自觉做到清正廉洁、尊崇法律、担当作为。

(盘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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