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
通 报
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盘州市第三中学原党委书记、校长刘经宇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2年至2017年,刘经宇担任原盘县第三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期间,违规安排办公室人员使用公款11560元购买烟酒用于公务活动。2020年12月,刘经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盘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鸡场坪中队民警张俊通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盘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鸡场坪中队民警张俊通,在交通执法检查中收受万某4000元礼金后,违规将其扣押的万某车辆放行。因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1年6月,张俊通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盘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原副校长浦凤斌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5月,浦凤斌担任盘县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期间,将公款购买的3张共计15000元加油IC卡占为己有,并多次违规使用上述3张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费用共计12144.95元。因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12月,浦凤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必须保持定力,寸步不让。以上3起案例中,有的违规公款吃喝,有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的搞“车轮上的腐败”、私车公养,这些都是“四风”问题的典型表现形式,以上受处分的干部,顶风违纪、心存侥幸,与党中央的要求背道而驰,教训沉痛。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从政治上把握作风问题的政治危害,不折不扣落实抓好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增强斗争精神,以自我革命的决心,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针对节日期间易发的违规吃喝、公车私用、餐饮浪费等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处、决不放过。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推动形成统筹协调、上下贯通纠治“四风”的合力,一体推进惩治腐败和纠治“四风”工作,久久为功、全面从严、毫不松懈。
盘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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