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工农武装,开展土地革命,建立红色政权,不断完善党的纪律。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作为民族解放的先锋和全民抗战的中流砥柱,始终坚持端正党风,严肃党纪,逐步建立完善各项党规、党纪和法律制度,为赢得抗战最后胜利提供了有力保障。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与蒋介石反动集团进行坚决斗争的同时,高度重视、不断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为取得解放战争的胜利打下了坚实基础,以“两个务必”精神、“进京赶考”姿态,迎来了新中国诞生和全面执政的考验。
四、强化党内监督制度,牢记“两个务必”进京赶考
1945年,抗日战争已经呈现出胜利的曙光。
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延安杨家岭中央大礼堂隆重举行。毛泽东在大会上致开幕词和闭幕词,并作《论联合政府》的书面报告。
中共七大的一个重要贡献是总结了多年来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教训,发展了党的纪律检查制度。新党章重新制定了“党的监察机关”一章,对监察机构的产生办法、任务、职能、领导体制都作了规定。
七大党章还对党的纪律作了进一步强调,郑重地把维护执行党的纪律列入“总纲”,明确阐述了党的纪律的特征、要求及其重要性。
党章第一次明确地规定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执行党纪的正确方针。
1946年6月,国民党发动了全国内战,中国共产党的主要任务由此转入领导军队和全国人民进行全国解放战争。
随着解放战争的节节胜利,中国革命的工作重心逐渐由乡村转到城市。为了做好城市工作,1945年9月3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强军队纪律坚决执行城市政策的指示》,制定城市接管工作纪律,并要求城市接管干部学习和遵守这些纪律。
1947年10月10日,经过毛泽东同志亲自修改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关于重行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训令》重新向全军发布。
在中国革命即将取得全面胜利、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把入驻北平、建立新中国喻为“进京赶考”。“进京赶考”是一种精神状态,是人们朝着自己心中的目标和理想不懈努力、每个共产党人应始终如一永远保持的一种精神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