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4日至29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我市进行了巡视,2018年4月16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明确了整改要求。盘州市委高度重视,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措施,全面抓好整改。2018年6月12日向省委巡视办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后,市委围绕巡视反馈的问题持续用力,加大跟踪督办力度,深入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巡视整改责任
(一)强化责任担当。盘州市委示范引领,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以高标准、严要求、实措施抓实抓好省委巡视组交办事项,把“四个意识”贯穿到巡视整改工作中、体现在整改成效上。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市委常委和市政府副市长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纪委监委,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负责统筹协调整改各项工作。2018年7月31日,组织召开市委常委班子脱贫攻坚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省委巡视和六盘水市巡察反馈问题,明确了整改方向,强化了攻坚举措。2018年9月8日,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巡视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担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确保巡视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先后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11次、领导小组会议15次,及时了解巡视整改情况,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巡视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整改责任。坚持市委对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市委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市委常委和市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制定《关于整改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盘州发现需整改问题方案》,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套班子、一名领导、一抓到底”的原则,结合市领导分管工作实际,将反馈意见梳理细化的24个问题、78件信访事项和23个问题线索,分解到牵头领导、明确到相关部门、细化到具体责任人。要求责任领导以上率下,对巡视反馈意见照单全收、主动认领,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查找,并带头加强对交办事项的督促指导,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逐级压实责任,确保反馈意见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注重标本兼治。坚持把整改问题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实现脱贫“摘帽”结合起来、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做到“见人、见事、见效果、见制度机制、见责任追究”。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据政策、规定进行分类整改、科学处置,制定完善了《关于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盘州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的实施意见》《盘州市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明确盘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就餐费标准的规定》等系列制度和文件,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笼子,做到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
(四)加强跟踪问效。市委进一步加强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交办信访事项办理、移交问题线索查办等工作的督促调度、跟踪问效,及时掌握办理进度,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办理结果实行层层审核签字、层层把关负责,确保整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到位。先后调度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16次,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度,并对各整改单位制定的措施进行集中分析研究,及时修正偏差,对认识不到位、整改不全面、整改不彻底的及时予以纠正,推动责任落实到位,确保整改措施精准有力。
二、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提升巡视整改质量
(一)“四个意识”不够牢固,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1.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还存在短板弱项
针对“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不平衡,2017年盘州市27个乡镇(街道)同时全面启动2024公里的“组组通”公路建设及人居环境整治、庭院硬化,部分“组组通”工程量大的边远乡镇工程较为滞后,安全饮水进度不一,部分乡镇进度缓慢”问题,印发了《实施2018年脱贫攻坚“春风行动”农村住房保障和人居环境整治“三改三化”工作方案》,倒排人居环境整治、“组组通”公路建设、安全饮水工程工期,并组建督查组督导检查,建立台账分析调度,着力解决资金、进度、质量、标准等4类问题,确保工程项目稳步高效推进。按照“专班化、专业化、专职化”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住房安全保障、饮水安全、产业扶贫、“组组通”公路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创业就业、健康扶贫、教育扶贫、教育培训、信息核查、法治扶贫和作风保障12项重点工作任务组建工作专班,通过建立领导专职负责、团队专班攻坚、专业打法保障的“一专到底”战术体系,实现“靶向”攻坚、均衡推进,高标准高质量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截至目前,2017年启动的2024公里“组组通”公路建设已全部完成,“三改三化”等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面推进,安全饮水工程覆盖全市27个乡(镇、街道)445个村(居)21万户、67.46万人。
针对“基层学习宣传脱贫攻坚政策不够到位。部分村干部、网格员学习和掌握政策不够,宣传发动手段单一,或是一心等着帮扶的机关干部去包办,自己置身事外,导致部分群众对当前扶贫政策不够了解,对工作支持度和主动参与度不高”问题,由盘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对脱贫团团长、乡镇党政主要领导、驻村工作队长、驻村第一书记、村支两委负责人等1000余人进行了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层层压实责任。深入开展扶智和扶志的“双扶”活动,通过建立村规民约,出台《关于严厉打击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盘州市法治保障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四小工程”,充分发挥小食堂稳住人、小喇叭号召人、小红旗引领人、小袖套亮身份的宣传引导作用,动员群众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充分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按照集中攻坚、分批轮战的原则,督促指导帮扶责任人进村入户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通过群众会、家庭会、院坝会等方式,广泛宣传扶贫惠民政策,让群众做到认识上清楚、情感上认可、心理上感恩、行动上接受。
针对“部分扶贫政策执行有偏差。2016-2017学年有754个贫困高中生未享受“两助三免”政策,涉及资金72.38万元,同时在省外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中有18人享受教育精准扶贫资助政策,涉及金额8.56万元。2017年1-2季度“特惠贷”中有非建档立卡人员享受财政贴息政策,贷款金额230万元,贴息资金4.08万元”问题,对2016年至2017学年754名贫困高中生未享受“两助三免”政策进行清理核校,对符合政策但未享受国家助学金、扶贫专项助学金的,已于2017年12月予以补发,对符合政策但未享受免学费、精准扶贫资助的,已于2017年10月予以清退收取的费用,对不符合政策的及时予以停发,并对教育局、扶贫局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诫勉谈话1人,通报批评2人,提醒谈话1人。深入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出台《关于做好教育脱贫“夏秋季攻势”相关工作的通知》,全面摸排秋季各阶段学生入学情况,派出7个工作组进行督查检查,做到应助尽助、应补尽补。追回不符合政策享受“特惠贷”的17户农户相关资金,修正29户符合政策的农户信息。
针对“部分扶贫资金存在‘闲置’现象,2016年8月至2017年3月保基乡雨那洼村323户农户通过‘小康贷’政策在盘州市农行共计贷款2584万元,用于农户房屋改造,但截至2017年4月,该项资金尚在农行未使用,并已由盘州市财政局支付贷款贴息资金64.16万元”问题,明确市旅文投公司牵头实施保基乡雨那洼村“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统筹使用农户贷款资金,已于2017年11月将贷款资金从农行划转到市旅文投公司,由其负责还本付息。截止目前,该项目已经完成投资2583.99万元。同时盘州市财政局制定《盘州市扶贫领域资金管理使用治理方案》,开展全方位排查整治,推动扶贫资金规范管理、规范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好
针对“工作态度不严肃,随意增加内容印发文件应付检查,盘党发〔2017〕1号文件存在同一文号文件内容不一致”问题,已对市委办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及时对盘党发〔2017〕1号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了纠正。市委办修改规范公文审批制度,对下发文件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针对“阵地管理不到位”问题,由盘州市委宣传部牵头对全市各级各部门相关网站进行清理、维护,各单位均明确专人管护,定期对信息进行更新。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盘州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的实施意见》,由盘州市委宣传部牵头成立督查组,于2018年6月21日至25日,对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切实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盘州市委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听取检查情况汇报,及时剖析问题、研究对策、推动落实。
(二)不同程度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党的基层基础存在薄弱环节
1.不同程度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
针对“部分基层党组织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方面机械执行上级方案要求多,主动结合实际开展学习少,个别基层党组织甚至出现简单套用上级实施方案现象,保基乡陆家寨村党支部制定的‘两学一做’方案照搬照抄市、镇实施方案内容,其中还出现中心学习组、党委(党组)等字样”问题,2018年4月,盘州市委组织部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已督促指导有关村党支部修改完善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印发了《盘州市农村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和分类定级管理实施方案》,从班子建设、组织生活、制度建设等方面,明确细化了党支部建设工作标准,并按“先进、合格、后进”进行分类整改提升。
针对“‘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够好。部分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不够规范,组织生活开展存在‘灯下黑’现象,即机关支部的效果普遍不如村(居)支部”问题,由市直机关工委牵头,对各机关党支部进行检查督导,各单位对存在“灯下黑”问题,迅速整改销号、建章立制。围绕“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党费收缴情况、党组织按期换届等方面内容,制发了《关于开展七项专项排查行动的通知》,全面整治全市基层党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为基层党支部定制了“三会一课”记录本,明确了“三会一课”的要求和相关流程,规范开展“三会一课”。2018年以来,先后组织召开11次专题会议,建立盘州市基层党建工作调度微信群,适时调度各级党建工作推进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党的基层基础存在薄弱环节
针对“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有力。部分村级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思路不够清晰,一些村级基层党组织在谋发展、促脱贫的问题上主动性不够”问题,盘州市委组织部对村级党组织书记作用发挥进行排查研判,制定了选优配强贫困村党组织书记的工作方案,结合村(居)两委干部背景审查工作,对11名不胜任工作的村党组织书记进行调整更换。同时,由市委组织部牵头,联合市扶贫局加强对村两委干部、驻村第一书记脱贫攻坚、党风廉政建设培训,提升能力水平。
针对“对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不够重视、把关不严,党员发展工作不够规范,农村党员发展工作缺少短期培训环节,一些党员档案材料存在涂改现象”问题,对相关乡镇党委书记和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对相关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成相关乡镇对本单位党员档案进行了核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制发了《盘州市2018年党员发展工作指导性计划》,并派出工作组对部分发展党员滞后的基层党组织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2018年8月至9月,盘州市委组织部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发展党员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全市基层党支部就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将规范党员发展工作列入驻村干部、村两委负责人轮训课程。编印了《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着力提高基层党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规范农村党员发展工作。督促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认真履行党委审核把关责任,并将党员发展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督查的重要内容,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
针对“基层党建工作不够规范,双凤镇党委把基层党支部补选工作当做干部选拔任用,对该镇玉阳居委会党支部大会推选出的支部书记人选,镇考察组表示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任用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对该同志进行重点考察,实际上以上规定和条例适用范围均不包括党的基层组织,保基乡陆家寨村党支部2017年两次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对违纪党员处理事项时,采取以到会人数倒算应到会人数的方式,以便在支部记录和相关资料中体现到会人数超过半数或三分之二”问题,盘州市委组织部分别对相关乡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制定了《村党组织书记初步人选推荐和考察任用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基层党建工作。督促各乡镇党委加强指导,推动各党支部严格落实《盘州市农村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和分类定级管理实施方案》,规范开展工作。
针对“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重“点”忽“面”,作为示范点打造的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标准很高(村级1000平方米以上,城市社区2000米以上),但不是示范点的活动阵地建设滞后,普田乡啊榔村村级活动场所面积仅120平方米左右,驻村干部只能借住当地学校教师宿舍内;石桥镇妥乐村村级活动场所也不足200平米,其村妇联主任办公室被用作厨房”问题,已对全市所有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进行了排查摸底,建立了工作台账,对低于200平方米的活动场所分批进行改造提升,对今后的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实施。
3.分类指导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有缺项
针对“盘州市由市委组织部部长兼任教育工委书记,但盘州市委组织部2017年11月下发的《盘县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分类指导意见》中未将教育领域党建工作作为一个分类进行指导”问题,制定了盘州市加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举办全市教育系统校园长党性教育培训班,对全市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由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对全市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并形成抓常抓长机制。2018年7月召开全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学校、国企、城市基层各领域党建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作出具体安排,全力推动基层各领域党建工作。
(三)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现象
1.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及时下发《关于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通知》,压实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督促各责任单位对标反馈问题,全面自查整改。从严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班子成员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坚持市委常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示范带动各级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真正做到管事就要管人,管人就要管思想、管作风、管纪律。加强平时和年终督促检查,健全和完善市委常委带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的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责任制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肃追究责任。市四大班子成员定期加强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督促指导,统筹抓好业务工作与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进一步健全抓落实的制度,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和内设机构党风廉政建设的督促指导,确保责任层层压实、层层落实。
2.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
针对“‘三转’不到位”问题,2018年5月盘州市委常委会对相关同志职务调整进行了研究,待干部人事解冻后调整到位。全市纪检监察机构认真举一反三,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教育管理,将“三转”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针对“民生领域违纪问题易发多发,乡村民生领域案件呈上升趋势”问题,2017年1月至2018年9月,盘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民生领域立案724件764人,党政纪处分55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人。从违纪行为发生的时间来看,十八大前共176件,2013年123件,2014年127件,2015年104件,2016年88件,2017年70件,2018年1月至9月共36件。虽然案件查处率逐年上升,但是违纪发生率逐年下降。盘州市纪检监察机构聚焦脱贫攻坚,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巩固反腐败压倒性态势。
针对“对扶贫资金监管缺位,乌蒙镇存在重复申报二台坡瓦窑梁子万家口子水电站工程移民安置点项目虚报项目套取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的现象”问题,取消乌蒙镇重复申报的二台坡瓦窑梁子万家口子水电站工程移民安置点项目,收回重复申报资金1788万元。同时,建立纪检、财政、审计、扶贫、农林水等部门结果运用、信息互通、追责问责机制,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监管。
针对“监督执纪不够严谨,对案件性质归类不够准确,工作不够细致”问题,采取中心组学习、印发“口袋书”等方式,全面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通过“盘州廉政之窗”门户网站、“清风盘州”微信公众号,及时转载相关解读,进一步增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纪律意识、程序意识。依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结合实际制定了《盘州市纪委监委移送审理及受理暂行办法》《盘州市纪委监委乡(镇、街道)案件协审暂行办法》《盘州市纪委监委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暂行办法》《盘州市纪委监委乡(镇、街道)监察室工作程序暂行办法》,全面规范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各项工作程序,确保监督执纪问责依规依矩、有序推进。
(四)执行选人用人规定和程序不严格,不规范
1.针对“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查阅2016年6月2日、6月20日、7月27日盘县县委常委会讨论人事议题记录发现,盘县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存在未按规定逐个介绍领导职务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问题,已收集完善归档2016年以来的部务会、书记专题会和常委会的上会材料,作为会议记录的佐证材料,将当时未详细记录的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反映出来。同时将《进一步规范讨论干部人事会议记录的暂行规定》作为培训内容,强化记录人员的专业化记录能力培训,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2.针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完善,档案材料更新装档不够及时”问题,及时收集补齐了相关人员人事档案材料。举一反三对现存档案进行再次审核并完善相关资料。建立了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信息反馈机制和档案材料定期清理机制。
3.针对“违规设置乡长助理职务”问题,已于2018年6月7日终止挂职锻炼的乡镇长助理职务,并对全市挂职锻炼的乡镇长助理进行消化整改。今后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干部。
(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四风”问题禁而不止
1.精文简会不够
针对“精文简会不够,还不同程度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现象”问题,严格会议审批,坚持开短会、讲短话,控制并压缩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会议。严格发文程序,控制发文数量,压缩各类总结、简报,重要情况一事一报。加快公文传递、流转、审核、处理系统的网络化、电子化步伐,推进无纸化办公。2018年以来,全市会议、文件均同比下降,公文处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2.少数干部作风不严不实
针对“少数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弄虚作假、报假数据。石桥镇在农业种植中,种植还没有启动,就上报已经完成1000余亩,被县纪委查处”问题,原盘县纪委监察局于2016年12月对相关责任人立案审查(调查),并给予党政纪处分。为堵塞监管漏洞,已委托第三方形成全市农业产业布局图,精准掌握全市各乡(镇、街道)农业产业布局情况;由市属各平台公司针对产业布局相关数据全面清查核对;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全市农业产业布局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建立健全工作台帐,确保全市农业产业布局情况清、底数明;由市统计局将农业产业数据纳入统计数据监测系统,对数据造假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针对“部分驻村工作组未真蹲实驻,吃住在村,在保基乡陆家寨村走访时发现,该村驻村工作队队员寝室没有被褥”问题,2018年4月,盘州市委组织部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责令及时整改了相关问题。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制定出台了《盘州市驻村工作十条要求》,细化了对驻村干部的管理措施,运用“钉钉”软件,对驻村干部实行定位考勤管理。今年以来,已开展督查抽查8次。
针对“一些干部忙于脱贫攻坚工作,在履职完成日常性工作上不及时,部分乡镇干部以忙于脱贫攻坚为由,未及时完成党员年报数据收集上报工作”问题,2017年12月27日完成了年度全市党员年报数据上报工作。同时,将各单位业务工作和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同步纳入目标双考核,促使日常业务工作和脱贫攻坚“两不误,双促进”。
针对“档案资料不规范,部分乡镇在贫困户的印证资料收集、整理上还不够细心,不能充分支撑印证脱贫,石桥镇妥乐村收集的资料存在前后不对应,不能印证农户脱贫,双凤镇红石岩村的“两公示一公告”材料存在逻辑错误,村民主评议会议记录显示余晓芹户是脱贫户,但是上报名单显示是贫困户”问题,已对脱贫攻坚相关资料进行查缺补漏,规范建档。组织各乡(镇、街道)扶贫工作站、驻村工作队、村支两委召开了培训会,各乡镇对建档立卡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和完善,并根据系统进行核实和修正。派出扶贫工作指导组进行蹲点指导,做到“资料齐备、数据准确、管理规范”,确保线上线下统一。将“一户一袋”目录下发至村(居),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脱贫攻坚工作完成指标的支撑材料应收尽收,确保数据相互印证。同时,将该项工作列为重点督查内容,及时查找各乡(镇、街道)在档案资料收集中存在的不足,交由责任人进行限时整改,并适时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强基础提质量大排查大整改大帮扶”确保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通知》,进一步在“细”和“准”上下功夫,全面开展以村为单位、以户为核心的大排查、大整改、大帮扶工作,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督查调度,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摘帽。
3.公务接待不规范,乱发津补贴
针对“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公务接待中不同程度存在三单不齐,支付上级住宿费、购买食堂用品未完善手续、同城接待、支付住宿费用无印证材料”问题,盘州市委办、市政府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已对本单位公务接待手续进行了规范,其中市委办还对标修改完善接待工作手册、就餐报销、差旅审批等制度,严格食堂采购等审批程序。同时由盘州市财政局牵头下发了《关于明确盘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就餐费标准的规定》,并从严执行《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公务接待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等文件要求。
针对“离休人员享受第13个月工资”问题,自2017年度起取消发放全市离退休人员第13个月工资。同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坚决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完善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一律不准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一律不准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一律不准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一律不准发放有价证券和实物。
针对“违规购买土特产”问题。2018年4月,对市委办及8个归口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开展集中约谈,重申纪律规矩,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六盘水市委十项规定,深刻反思,举一反三,严守财经纪律,规范公务活动,厉行勤俭节约,坚决杜绝利用公款购买土特产。自2016年以来,市委办及归口单位未出现使用公款购买土特产的情况。
4.针对“公车管理不够严格,仍有违规使用公车”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并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管理和使用制度。同时,盘州市纪委监委加大对公车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力度,2018年开展明察暗访7次,对公务车油卡进行专项抽查600余台次。
(六)其它需整改问题
1.针对“项目实施不规范,道路交通建设不严格,实施质量存在安全隐患;规避招投标行为”问题,对2016年以来实施的道路交通建设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规范手续,对实施质量差的及时进行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进行排查消除。并举一反三,加强对实施项目的监管,严格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各参建单位的责任,进一步推进项目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对民主镇窝嘎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肢解发包规避公开招标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置,于2017年6月15日向民主镇政府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金1.5万元。同时举一反三,要求各乡(镇、街道)和项目实施的业主和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执行招投标法,规范工程发包程序和行为,对相关项目做到超前谋划,坚决杜绝肢解项目、规避招投标等行为。
2.针对“财务管理不严格,违规借款、违规支付个人费用”问题,盘州市政府办与红果大酒店的往来款已全部清理结束。原盘县政协驾驶员驾驶公车发生交通事故产生的费用,应由驾驶员个人承担的费用已进行退赔,已于2018年3月15日缴存市财政专户。同时,由市财政局牵头,对全市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制定了《盘州市党政机关会议管理制度》《盘州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盘州市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转发了《贵州省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用公款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市财务管理工作。
3.针对“拆违工作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下发《关于加强“两违”管控的紧急通知》,从拆违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拆违风险防控、拆违现场管理、拆违工作督查问题等几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坚持以事前预防、控制为主、事后劝解、拆除为辅的指导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了《行政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应急预案》《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安全工作预案》《违法建筑拆除规程》等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两违”建筑处置程序,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工作程序合法、施工安全。
(七)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针对巡视移交的23个问题线索,盘州市纪委坚持严查快办,及时召开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对线索逐个进行分析研判,精准处置,及时分办。按照“优先查办、优先研究、优先审理”的要求,严把质量关,做到调查不彻底不放过、核实不清楚不放过、程序不规范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进一步压实办理责任、强化办理效率、严抓办理质量,同时对涉及巡视线索事项进行延伸核查,确保每一个问题线索的处置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截至目前,移交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其中,立案审查5件5人(含延伸立案审查1件1人),了结19件,诫勉谈话2人,通报批评4人,提醒谈话1人,批评教育1人。
(八)信访事项办理情况
按照“市四大班子挂帮乡(镇、街道)与领导分工相结合”、“谁包案、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78件信访件进行责任分解,将责任压实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照“诉求合理的问题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教育疏导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置到位”的要求,对诉求合理的信访事项及时解决到位;对诉求部分合理的信访事项,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措施,切实解决合理诉求;对诉求完全不合理的信访事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教之以法。截止目前,交办的78件信访件全部办理完毕,其中涉法涉诉的16件已化解,62件一般信访事项办结12件、化解50件。
三、持续精准发力,巩固强化巡视整改成果
(一)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对标、坚定看齐,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在盘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党内生活制度,严格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三)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坚持把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围绕“六个精准”要求,紧盯“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对标巡视反馈问题,深入贯彻落实“五步工作法”,以村为单位,以户为核心,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劲、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把所有工作、资源和力量都向户聚焦、聚集、聚合,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扎扎实实的举措把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做得更加精准、更加扎实、更加过硬、更加有效,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牢牢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共同负责,压实党委(党组)班子成员管党治党责任。切实履行好政治巡察的主体责任,积极构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体制机制,形成上借下力、下借上势、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释放正风反腐的正能量,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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