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盘州市委批准,盘州市纪委市监委对盘州市供销社原党组书记、主任李德思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德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提拔任用亲属在下属企业任职;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其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未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本单位及下属单位、企业违规违纪问题多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李德思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以权谋私,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盘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德思开除党籍、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盘州市监察委员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李德思简历
李德思,男,白族,1965年5月生,贵州盘州人,大学学历,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6年8月至1990年11月,任原盘县特区审计局工作员;
1990年11月至1991年9月,任共青团盘县特区委员会工作员;
1991年9月至1992年5月,任盘县特区机关团委书记;
1992年5月至1994年1月,任盘县特区团委办公室主任;
1994年1月至1995年3月,任盘县特区板桥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1995年3月至1996年4月,任盘县特区板桥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
1996年4月至1998年2月,任盘县特区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8年2月至1999年1月,任盘县特区板桥镇党委书记、镇长;
1999年1月至2002年4月,任盘县特区(盘县)板桥镇党委书记;
2002年4月至2004年8月,任盘县发展计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4年8月至2005年7月任盘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5年7月至2007年3月,任盘县农发办主任;
2007年3月至2010年5月,任盘县农发办党组书记、主任;
2010年5月至2012年3月,任盘县环保局党组书记,
2012年3月至2017年6月,任盘县(盘州市)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
2018年2月至2018年7月,任盘州市政协正科级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