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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2024全市反腐瞬间丨如此任性“代持”集体补偿终将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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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想着这笔垫付款肯定打水漂了,没曾想还能退回来。”近日,盘州市双凤镇鄢家庄村原村干部周某某收到10多年前自己垫付的土地补偿款。

此前,盘州市纪委监委在开展监督时发现,双凤镇鄢家庄村一笔9万多元的集体土地补偿款分两次上交财政村级账户,且间隔时间较长。

同一笔土地补偿款为何不一次性上交?是否存在挪用集体资金的情况?带着疑问,工作人员随即找到交款人周某某了解情况。

经了解,2010年,当地一煤矿因建设占用鄢家庄村集体土地,给予土地补偿款9.45万元。收到补偿款后,时任挂村领导张某某以村级公路维修资金周转为由,让周某某从中拿出4万元现金交给他。由于缺乏廉洁风险意识,又是领导安排,周某某在未履行正常手续的情况下,便将4万元如数交给了张某某。

周某某将其余5.45万元补偿款上交镇财政村级账户后,曾多次提醒张某某及时上交,但张某某均以工作忙为由推脱。后张某某工作岗位调整,不再担任鄢家庄村挂村领导,便直接玩起了“失踪”。周某某由于长期联系不上他,又没有凭证,担心资金一直未归位,自己被问责,只得自掏腰包垫付4万元,交至财政村级账户。

“2010年你在担任鄢家庄村挂村领导的时候,是否要求村干部从土地补偿款中拿出4万元交由你代管?”工作人员找到已退休的张某某核实情况。

“哦,这个已经过去10多年了,我记不清楚了,我一般不会经手钱款的事情。”张某某遮遮掩掩、避重就轻地说。

起初,张某某不愿如实回答,企图蒙混过关。当工作人员拿出其当年在银行存款4万元的流水时,张某某才承认侵占4万元集体补偿款的事,“当初想着随着岗位变动、退休,没人会记得这件事,这笔钱也就不用还了。”

最终,张某某受到严肃处理,违法所得退赔周某某。周某某也因未正确履行职责,受到批评教育。

在查处张某某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后,盘州市纪委监委举一反三,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坐收坐支、截留私分、贱卖贱租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并联动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确保颗粒归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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